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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宫”,临海法院从重判处
时间:2025-01-16 02:52:17 出处:娱乐阅读(143)
浙江省台州临海市人民法院近日判处一起环境污染案件。二进宫在案件涉及的临海6名罪犯中,主案犯鲁某是法院一名两次犯污染环境罪获刑的“累犯”,被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判处。从重
记者了解到,判处早在2015年1月16日,二进宫鲁某因犯环境污染罪被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临海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法院当年4月,从重鲁某刑满释放。判处但不思悔改的二进宫他联合其余5人,未经环保等部门审批,临海擅自在临海市白水洋镇下林村开办了一个皮革加工点,法院并在厂内的从重温水处理池底部私设了一条长约两公里的暗管,拟将污水引至厂外山上渗坑,判处通过渗透方式排放到外环境。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这个加工点及暗管均已准备就绪。2016年7月14日,鲁某雇用了两名小工,在明知没有污水处理设备的前提下,仍进行“洗牛皮”加工,并将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至厂外渗坑。仅开工一天,就于次日被临海市环保部门现场查处。
执法人员对厂外水管断裂处及渗坑处的废水采样检测,总铬指标分别为27.1mg/L、20.6mg/L(标准为1.5mg/L),均超过排放标准3倍以上。
临海市环保部门迅速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民警审讯时,鲁某怕自己身份暴露,上报了自己兄弟的名字。但在办案人员的“火眼金睛”下,鲁某和其他几名罪犯均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鲁某二次犯案,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鲁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其余几名案犯根据情节严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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