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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摸底“子孙公司”薪酬

时间:2025-01-24 22:52:51 出处:探索阅读(143)

摘要:国资委日前下发通知,子孙公司定于8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国资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国资委开始“关心”国企职工薪酬了。委摸
    国资委日前下发通知,底薪定于8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子孙公司“与往年不同的国资是,今年的委摸摸底工作更为精细,不仅三级公司要单独上报调查报表,底薪而且还新增了工资外收入情况、子孙公司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策所需信息以及企业负责人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倍数等科目。国资”8月22日,委摸国资委内部一位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底薪
    该人士称,子孙公司本次调查将有助于摸清国企与当地社会平均薪酬水平之间的国资差距、国企高管与普通职工薪酬之间的委摸差距、不同国企之间薪酬水平的差距,而调查结果也将为国资委出台国企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提供决策参考。

更细致的摸底
    据悉,国企薪酬调查始于2007年,2010年起,国资委系统建立了年度薪酬调查制度。
    与以往的薪酬调查相比,今年的这次调查更为精细,首先体现在三级企业被要求须单独上报。记者注意到,去年各集团总部所属三级企业可填报合并报表数据,但今年国资委则要求各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填报数据为单户企业个别报表的数据,不得合并报表。
    一位国资专家告诉记者,国资委只对国企员工的工资总量和用工总量进行控制,至于各个岗位工资情况,国资委并不十分了解,对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也不是很清楚。
    事实上,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真正落实到位的是国资委监管下的央企,但对央企下属“子公司”、“孙公司”高管薪酬的监管并没有完全到位。而对央企下属公司和地方国企的全覆盖式调查,获得更精准化的数据,可以为国企高管薪酬调控提供条件。
    此外,本次调查内容在201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部分事项。
    这些新增的“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及其他方面等内容。
    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部部长许保利认为,此次调查首次要求国企填报这部分收入内容,体现了国资委对国企薪酬加强精确管控的决心,也有助于摸清长期存在于国企的第三产业等“体外循环”的额外收入情况。
    上述国资委内部人士称,摸清国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将为国资委调整规范国企隐性收入提供决策参考信息,使下一步改革措施更加有的放矢。
改革下一步
    与往年不同的还有,本次调查新增了“企业负责人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倍数”一项,同时还单列了“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策所需信息”科目,科目下包含了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一线职工最低工资、发放企业最低工资的职工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信息。
    国务院2月公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
    上述国资委内部人士称,通过深化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将推进国企收入分配的公平、公开和制度化,并有助于提高国企效益和职工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国资委启动这次调查,可以视为对《意见》的积极响应。
    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中,争议最大的就是高管薪酬调控。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就发现,央企的子公司、孙公司高管薪酬实际上还没有完全监管到位,地方的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监管更弱一些。
    “政策取向基本确定了,下一步就是该怎么改的问题了。”上述国资专家对本报记者说,“企业内部要做调整,工资待遇要向一线倾斜,如果一线员工收入低于后勤员工收入,那么就要在增量上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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